今年以来,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大力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针对当前实际及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通过日常巡查、专项检查、举报投诉案件办理以及主动稽查等劳动监察执法,大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分散用人单位风险,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从市人社局获悉,1—10月,全市社会保险扩面规模以上企业35户、其他企业75户,为3476名劳动者完善养老、工伤、生育保险,为2351人完善了失业保险,为2567人参加了医疗保险,通过监察手段征收社会保险基金2978.5万元(养老、工伤、生育保险基金2105.6万元,失业保险基金114.5万元,医疗保险基金758.4万元)。其中补交养老、工伤、生育保险基金358.6万元,失业保险基金45.8万元,医疗保险基金285.6万元,有力地保证了基金的安全和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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