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准备的材料
1、填写《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原件;
2、现机动车所有人(买方)的身份证明。机动车所有人为个人的身份证明为:《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正反两面A4纸复印),暂住人口的还需居住证及其复印件(A4纸复印);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的身份证明为:该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其复印件(A4纸复印),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正反两面A4纸复印)。由代理人代为办理的收存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A4纸复印)。
3、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原件或者复印件。其中,二手车销售发票、《协助执行通知书和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单位出具的调拨证明是原件;
4、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的,还需《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原件;
5、需查验机动车。
6、《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办理地点
1、小型汽车办理地点:济南市车管所泺口服务站、济南市车管所华润服务站、鸿广机动车登记服务站、济西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华润源机动车登记服务站。
2、中型以上客车、危险化学用品运输车辆、校车办理地点:鸿广机动车登记服务站。
3、其它大型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二(三)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办理地点:各县(区、市)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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