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1岁的李雪,在南京江宁工作。早在2003年时,她就邂逅了盐城的施某,但两人的婚事却遭到了施某家人的反对。施某就将她安置在自己江宁的房子里,两人过起同居生活。(文中人物为化名)
施某经常出差,独守空房的李雪寂寞难耐,于是决定在网上找点乐子。很快,她就跟淮安的吴某好上了,并以闪婚的形式,在淮安领证结婚。结婚后,李雪和吴某一起住在江宁的房子内。因施某和吴某都经常出差,加上她的巧妙周旋,所以瞒住了两人。
后来,当施某家人同意两人的婚事,施某却不知道她已与吴某领证结婚,提出领证结婚,李雪却称,自己想打拼事业,反正两人都同居这么多年了,想晚一点领证。不知情的施某就相信了她,不过两人还在施某的盐城老家举办了婚宴。婚宴之后,两人以夫妻名义住在南京鼓楼区施某的另一处房子里。
李雪经常以加班太晚等为由,不回鼓楼住处。而施某经常出差,加上李雪在江宁工作,施某也就相信了她的说法。可他不知道的是,李雪在江宁主要是为了跟她丈夫吴某在一起。当她回鼓楼住处时,多半是吴某出差了。
即使这样,李雪还不满足,2010年,她化名苏某,跟山东网友赵某领证闪婚。婚后,她将经常出差的赵某安置在了江宁的房子内。就这样,李雪要同时周旋在3个男人之间,而且分别与两个丈夫住在江宁同一住处生活。
去年秋天,随着吴某一次出差归来,清理衣柜时,发现了李雪跟赵某的婚纱照,后来导致事情败露。这事被吴某的弟弟知道后,他发现自己同事的妻子也叫李雪,后证实,他的同事就是施某。后来,李雪因涉嫌重婚罪,被江宁警方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不久前,江宁法院审理此案后,认定李雪在有法定丈夫情况下,还伪装身份与他人领证结婚,并以夫妻名义生活,构成了重婚罪。考虑到她主动投案,且有自首情节,依法从轻和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
宣判后,李雪不服,向南京中院上诉,希望判处缓刑。近日,南京中院审理此案后,认定李雪跟三人犯重婚罪,而且时间跨度长,依法不符合缓刑规定,于是维持原判。目前,判决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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