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江宁的女子周莉(化名)2003年认识了初恋男子施某,受限于施某家人的反对,两人只好同居于施某在江宁的一套房子里。施某经常出差,不愿独守空房的周莉开始在网上找乐子。很快,她与淮安一名男子吴某谈起了恋爱,并在淮安领了结婚证。婚后,吴某搬到江宁和周莉同住。因为吴某、施某经常出差,周旋在两人之间的周莉一直平安无事。
此后,施某家人同意了两人的婚事,周莉表示领结婚证再晚一点,但两人在施某的盐城老家举办了婚宴。婚宴之后,他们以夫妻名义住在鼓楼区。
2010年,周莉又在网上认识了山东人赵某,并和赵某领证结婚。直到去年秋天,吴某在江宁家中清理衣柜时,发现了周莉和赵某的婚纱照,此事才最终暴露。
不久前,周莉因为涉嫌重婚罪,被警方采取强制措施,随后江宁法院审理认为,周莉在有法定丈夫情况下,还伪装身份与他人领证结婚并以夫妻名义生活,构成了重婚罪。考虑到她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最终,法院判处周莉有期徒刑1年3个月。宣判后,周莉不服,向南京中级法院提起上诉,南京中院审理此案后维持了一审判决。目前,判决已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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