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独两孩”不等同于“单独二胎”
卫计委相关人士明确指出,其实按照严格意义上来说,此次的新政应该简称为“单独两孩”更为准确。日前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就明确提出,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以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也就是说,如果“单独家庭”的第一胎生的是双胞胎或多胞胎的话,那该家庭就不再适用此次的新政了。
根据现行《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如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并且只有一个子女的,可以申请生育二胎。但女方需要满足生育间隔不少于四年,或者年龄不低于28周岁这两个条件之一。通俗来说,计划生育管的是孩子数量,而不是胎次,因此“单独两孩”更为准确。
第一胎为双胞胎不能生二胎此次单独两孩政策,之所以称‘两孩’而非‘二胎’,是强调生育的‘数量’而非‘胎次’。
“单独”夫妇第一胎次是双胞胎或多胞胎的,不能享受单独两孩新政
其实,双胞胎不享受独生子女待遇的原则,一直在执行,比如农村“一孩半政策”。我国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浙江等1个省(区)规定,农村夫妇生育第一个孩子为女孩的,可以再生育一个孩子。如果第一胎是双胞胎甚至多胞胎女孩的,就不能再生育了。
全文51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