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关于遗嘱继承的新规定
我国《民法典》中关于遗嘱继承的新规定如下:
1.自然人可以依法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2.遗嘱继承人无范围限制。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组织,可以是继承人,也可以是非继承人;
3.其他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二、遗嘱继承的特征
1.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和立遗嘱人死亡是遗嘱继承的事实构成。
2.遗嘱继承直接体现着被继承人的遗愿。
3.遗嘱继承人和法定继承人的范围相同,但遗嘱继承不受法定继承顺序和应继份额的限制。
4.遗嘱继承的效力优于法定继承的效力。
三、遗嘱继承交多少钱
办理房地产继承过户有一些费用发生,主要是房地产继承权公证费用、房屋估价费用及房地产过户的税费:
1.继承权公证费用。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元。
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评估费用根据房地产价值的高低不同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方式来计算,各地标准有所不同。
3.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由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
4.契税。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
如一套100万的房子办理继承过户,要承担5000元的房屋评估费用2万元的公证费用500元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25605元,费用可观,所以有的人在购买房地产的时候直接将房屋登记在子女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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