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来看下年终奖的性质。年终奖的设立是企业内部管理事务的一部分,是一种对员工的激励机制,而不是劳动法及相关法规强制调整的内容。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是社会法,兼具公示与私法的性质。其公法性质主要体现在对员工的基本生活保障上,如最低工资标准的执行、社会保险的缴纳、劳动保护的执行等。此类法规应被严格遵守,如有违反,应由相关部门强制执行。但年终奖则有所不同,它属于私法范畴,劳动法及相关法规并明确规定公司必须给员工发放年终奖,公司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及发展的需要来决定是否发放年终奖,以及有权决定年终奖的发放的具体标准和方式。因此,员工在请求发放年终奖,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首先要看合同中是否有年终奖的发放约定,其次要看公司是否有明确的年终奖发放规章制度,第三是要看员工是否符合年终奖的发放条件以及公司是否在年终奖的发放方式、时间、数额上存有违规行为,只有将上述几点结合起来分析才能判定是否需向劳动者支付年终奖。如果公司与劳动者就年终奖事项在合同中有清楚约定,且公司制度中对年终奖的发放范围、发放标准、考核扣减办法和发放方式也有明确规定,而员工并未违反上述规定或约定,其主张年终奖的请求就应被支持。
辞职后年终奖不发合法吗
不合法,年终奖是工资的一部分。
根据《劳动法》规定,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或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六部分组成。其中,奖金一项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而对于生产奖的范围,主要包括超产奖、质量奖、年终奖(劳动分红)等。由此推知,年终奖其实是工资的一部分,属于劳动报酬的范围,因此可参照《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否则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以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论处。
年终奖会被扣吗
如果劳动合同明确规定年终奖金属于劳动报酬的一部分,或者用人单位将发放年终奖金明确规定在规章制度里,那么用人单位不能无故口发员工的年终奖金。
如果年终奖金是用人单位给予员工的一种特殊奖励,不适用于所有员工,不属于劳动报酬的一部分,这种情况用人单位可以根据经营状况和员工的工作表现自主决定是否发放此类年终奖金。
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劳动者主动离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是不需要对劳动者进行赔偿的,具体情况下涉及到其它的奖励性津贴一般都是很难主张的。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此,一般应当以当事人申请仲裁时各项请求的总金额为标准确定该申请是否属于一裁终局的事项。最低工资标准发生调整时,据以确定仲裁程序的申请仲裁标的额自最低工资标准公布之日起进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新受理的案件应当以新标准确定裁决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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