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就责任认定书申诉一次,即向该事故认定的上级交警部门申请重新认定。即便不服,也不能提起诉讼。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是具体行政行为,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另外,责任认定书目前在民事赔偿诉讼中,仅是作为一个证据使用,如果确实有证据证明事故并不是如责任认定书那样的话,法院可以根据所查明的事实重新认定事故责任。并作出相应的判决。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可以复议吗
不能,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是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不可以提起行政复议,但是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可以申请复核。当事人需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级公安机关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可以推翻吗?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可以被推翻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查、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七条,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由当事人质证。未经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由上述法条可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属于证据,证据并未经过质证不得作为定案依据。注意,交警作出的责任认定书只有在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审查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责任划分不公正、或者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的,应当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的情况下,是可以修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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