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通过虚开治疗项目和治疗费用等手段骗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的,应当承担以下法律责任:一是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基本医疗保险金。二是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数额为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三是解除服务协议。
职工是否可以修改定点医疗机构
如果职工想要修改自己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需要参保缴费满一年以上才能修改。参保人员可以在选定定点医疗机构一年之后提出修改要求,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根据《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规定,获得定点资格的专科医疗机构和中医医疗机构(含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和民族医医疗机构),可作为全体参保人员的定点医疗机构。
除获得定点资格的专科医疗机构和中医医疗机构外,参保人员一般可选择3至5家不同层次的医疗机构,其中至少应包括1至2家基层医疗机构(包括一级医院以及各类卫生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有管理能力的地区根据可扩大参保人员选择定点医疗机构的数量。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规定,参保人员对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可在选定1年后提出更改要求,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七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及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等社会保险服务机构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属于社会保险服务机构的,解除服务协议;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有执业资格的,依法吊销其执业资格。
全文68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