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遗嘱应当有2名以上见证人在场,在我国的民法典当中除了口头遗嘱,还有代书或者录音等形式的遗嘱都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如果只有一个或者是没有见证人的情况下那么该遗嘱是无效的。一般只有在危急情况下,遗嘱人才能立口头遗嘱,如果危急情况消除的,遗嘱人一般应重新立书面遗嘱或者录音录像遗嘱取代口头遗嘱。
一、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的,具体如下: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二、口头遗嘱实质要件,具体如下:
1、立遗嘱人必须有遗嘱能力,即在立遗嘱时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
2、立遗嘱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
3、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如必须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遗嘱不得处分他人的财产。
口头遗嘱没有见证人有效吗?
口头遗嘱没有见证人无效。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口头遗嘱又称“口授遗嘱”、“略式的口授遗嘱”或“特别方式之遗嘱”。遗嘱人在特殊情况下以口头形式设立的遗嘱。由于具有昜于被篡改和伪造,以及在遗嘱人死后无法査证的缺点,各国对口头遗嘱的条件皆予以严格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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