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立案标准与在诉讼服务大厅立案为同一标准。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1)危害国家安全案件,恐怖活动案件;(2)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1)重大涉外案件;(2)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3)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2、《行政诉讼法》第十四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1)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2)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3)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4)外国人犯罪的案件。
一、深圳法院网络立案流程
1、进入深圳的诉讼网络诉讼平台,点击用户登录进入注册界面,未完注册程序。
2、点击我要申请立案,选择你所立的案件所管辖的法院,然后在选择案件的类型一栏中根据自身的案件情况进行选择民事商或者执行。
3、选择法院和案件类型后,将会显示法院立案告知书及电子送达告知书,里面涵盖诉讼材料清单指引等相关信息需要阅读后钩选。
4、进入信息登记。根据登记栏中的内容要求完成相关的信息登记并上传相关附件。当事人信息及诉讼信息在上传Word版起诉状后,系统将会自动提取,若提取的内容与实际内容不符,可手动进行修改。
5、完成信息登记后,可选择材料递交方式并进入下一步,进入立案信息确认界面,确认信息无误后继续进入下一步,完成电子送达确认后便能提交立案。
6、成功提交后,网页上会出现成功提交的提示及立案登记编码,系统也会自动发短信告知,邮寄材料时需将此编码写在邮单上。
7、案件审核通过后,负责网上立案的工作人员将以短信形式通知您。此时,您可以直接到现场递交或邮寄纸质版材料。
二、关于深圳法院网上立案答疑
网友提问
律师您好,我现在在深圳有一个借贷纠纷的案子,昨天在网上立案了,还没有审核通过,但是我刚刚才知道对方的手机换了,填的他的手机号是错的,这样会影响我的立案审核吗?
律师回复
立案法官在收到您的信息后,会在5个工作日内对您的申请是否符合立案条件作出答复。对方的手机号不属于影响您立案的必要信息,您的审核期没有终结,等待法院通知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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