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遗产的继承顺序为: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根据提供的核心内容,我们可以得知,A和B是一对二婚夫妻,他们在婚前签订了协议,约定了房产的归属。现在B不履行协议,A想要起诉要求履行协议并把房子归属确定清楚。
另外,根据《继承法》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因此,丧偶儿媳和丧偶女婿在遗产继承中也有相应的继承权。
总结,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遗产的继承顺序为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丧偶儿媳和丧偶女婿在遗产继承中也有相应的继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一章 赠与合同 第六百六十条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
依据前款规定应当交付的赠与财产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一章 赠与合同 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四条 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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