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权代理行为虽然具有代理行为的表面特征,但由于行为人缺乏代理权,因而并不符合有权代理的要件。无权代理人以本人名义与他人订立合同,是一种效力待定的合同,而不是绝对无效的合同。这类合同尽管因代理人缺乏代理权而存在着瑕疵,但此种瑕疵是可以修补的,也就是说,本人的追认可以使无权代理行为有效。
对小的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1、协商。
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
2、调解。
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法庭等进行调解。
3、仲裁。
合同当事人协商不成,不愿调解的,可根据合同中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诉讼。
如果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事后也没有达成仲裁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将合同纠纷起诉到法院,寻求司法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四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法律之所以规定无权代理行为可因本人的承认而有效。
全文45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