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
房屋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
国家规定商品房所占用的、通过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是有期限限制的。国家《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对此有说明: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其用途确定,居住用地70年。因此,开发商所售楼盘的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土地使用权限只有70年。二手房是从开发商手里交易完,再次进行买卖。产权年限值得是土地使用权,从开发商拿地的那天开始计算,无论是一手房还是二手房都无例外。甚至有的一手房产权年限可能都不足60年。
房屋的所有权是无期限的。
《民法典》也有说明,所有权是完全物权,无期限的限制,只因为转让、灭失、抛弃或国家征用等原因才能导致丧失。房屋的所有权属于所有权的一种,当然不存在年限问题的。
二、房屋土地使用权种类有哪几种类型
房屋土地使用权种类有出让和划拨两种类型。土地使用权出让是国家将一定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有期限的让与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金的行为;土地使用权划拨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将国有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三、土地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可以分离么
本来就是两权分离的。但是《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权利收回,地上依附的房屋产权、使用权应当一并收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2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而第61条第2款又规定: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由此可见,房屋产权是离不开土地使用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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