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劳动合同是指未经双方当事人认可的劳动合同。一般合同一旦依法成立,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无效合同即使是成立了,也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具有履行效力。根据合同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和以欺诈、威胁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根据合同的无效程度,可分为完全无效和部分无效两类。
无效劳动合同是否需要履行
无效的劳动合同不必履行。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之日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要求对方按照无效的劳动合同履行或承担违约责任。无效劳动合同的处理不仅包括通过返还财产的方式将双方的财产关系恢复到合同订立前的状态,还包括追究当事人的缔约责任,重点是追究当事人的缔约责任,方原缔约过错确定。只要有缔约过错,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应对自己的缔约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更好地掌握用人单位一方的缔约责任,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七条中有明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八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2、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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