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无效劳动合同如何认定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劳动合同的无效】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部分无效】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第二十八条【劳动合同无效后劳动报酬的支付】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一、劳动合同上没有工作地址违法吗按相关法律规定,由于工作地址属于劳动合同法强制规定应当具备的条款,所以对工作地址约定不清的,属于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查看原文
2无效劳动合同的赔偿标准
无效劳动合同赔偿的标准是劳动者相应期间的的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似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第二十八条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似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一、无效劳动合同由谁确认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6条第2款规定: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无效的劳动合同自订立时就没有法律效力,但是,并不是任何人都有权宣布劳动合同无效,尤其是订立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对合同是否有效均无权认定,根据此条规定,只能由人民法院或者劳动仲裁委员会来认定。二、无效劳动合同的概念和种类实践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查看原文
3无效劳动合同的情形
哪些劳动合同无效(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哪些劳动合同无效(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查看原文
4无效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
《劳动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因而,无效的劳动合同不受国家法律的承认和保护。对于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的,其法律后果是:第一,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考用人单位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用人单位无同类岗位的,按照本单位上年职工平均工资确定。第二,无效劳动合同是由劳动合同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的过错造成的。法律上的过错,是指法律关系主体在主观上有违法错误,包括故意违法和过失违法。过错可能是一方的,也可能是双方的,它是由当事人的主观原因造成的后果,因此,对于无效的劳动合同,在确认其无效的同时,如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劳动合同无效时怎么确定劳动报酬《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考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这一规定对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时劳动者已经付出的劳动应得的报酬作了明确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合同的效力随之终止。但...查看原文
5无效劳动合同的处理
签订无效劳动合同,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第二十八条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一、临时工与企业签免责合同有效吗临时工与企业签免责合同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二、学历认证签订了劳动合同学历认证有效吗员工谎报学历签订的劳动合同构成欺诈,劳动合同无效。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查看原文
6无效劳动合同有时效吗
有的。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是指权利人向仲裁机构请求保护其权利的法定期限,也即权利人在法定期限内没有行使权力,即丧失提请仲裁以保护其权益的权利。其次,对于劳动仲裁来说,如果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签定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没写劳动期限是否有效签定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没写劳动期限,劳动合同期限属于劳动合同的必备内容,该份合同可以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认定为无效。劳动者可以主动与用人单位协商约定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查看原文
7哪些合同属于无效劳动合同
这些合同属于无效劳动合同: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这一部分无效,不是整体无效);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无效劳动合同争议劳动合同无效案由申诉人:朱某,男,29岁,某木器加工厂业务员。被诉人:某木器加工厂。法定代表人:唐某,男,51岁,某木器加工厂厂长。1995年10月20日,朱某对其被开除不服,诉至某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认为与被诉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为无效合同,要求撤销对其的开除决定,并支付所扣发的两个月工资及其加班费,退还押金和报销医疗费,并加付25%的经济赔偿费用。厂方认为,他们与朱某所订立的劳动合同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实施前订立的,而且合同所约定的条款朱某均认可,并在合同书上签了字,因此,必须全面履行。调查过程经调查核实:某木器加工厂是在当地工商机构注册登记的私营企业。1994年9月19日,朱某与厂方签订了劳动合同。该合同复写了两份,内容共八条(现全文抄写如下,括号中文字为笔者加注):第一条:合同期限三年,到1995年9月18日止。(无起始时间)第二...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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