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修期内房屋外墙漏水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可以退房并要求赔偿。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在工程质量保修书中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房屋保修期一般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房屋外墙漏水难以通过修复解决的,应予准许解除合同进行退房。
一、房屋保修期是怎样的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二、工程质保期和保修期的区别有什么
工程保修期与保修期的区别如下:
1、根据和性质不同。质量保修期是强制性规定,当事人约定的保修期不得违反法律规定。保修期可承担,承包人在6个月、12个月、18个月或24个月内独立约定,但仅规定约定的保修期不得超过24个月;
2、保修期和保修期不同。保修期一般为6个月、12个月、18个月或24个月,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3、保修期和保修期的起算时间不同。保修期自工程实际竣工之日起计算。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
4、当事人约定的保修期和保修期的自由程度不同。保修期限可由当事人独立约定,只要不超过24个月。工程建设主要部位的保修期主要由法律直接规定,即法定保修期;
5、不同于质量保证金。保修期也是发包人保留质量保证金的期限。保修期届满,如无质量问题或承包人维修事宜,发包人应无息。但质量保证金的返还与工程保修期无关;
6、期满的效果不同。质保期满,承包人的保修义务完成并消除。关于保修期,保修期届满,只是消除承包人在此期间承担的所有缺陷修复义务,但不排除因自身原因造成的质量保修义务。
三、不能拒绝接房的开发商可以拒绝开发商收房么
交房时开发商没有房屋竣工验收合格证、消防验收合格证明等证件,可以拒绝收房。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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