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互负债务的,未先后履行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有权在另一方履行前拒绝履行要求。当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一方有权拒绝相应的履行要求。当事人共同承担债务,有先后履行的顺序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再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履行一方有权拒绝相应的履行要求。
履行债务当事人有哪些情形可以暂停履行
履行债务当事人有以下情形可以暂停履行: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逃避债务;
3、失去商业信誉;
4、有其他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形。当事人没有明确证据暂停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条行使不安抗辩权的规定,当事人依照本法的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九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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