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咨询:
我要购房,交了一万元,开发商开出的单子上面只写房子的单元号码、面积、单价和总价,注明是购房定金,但是没有签订购房协议或者认购书之类的书面文本。现在这个房子我不想买了,请问律师:我交的定金能要回来吗?
律师回复:
你所交的定金为订约定金。所谓订约定金,是指为担保合同的订立而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定约定金是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为适用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5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你与开发商之间虽没签订《购房意向书》、《房屋预订单》等书面文本,但购房定金四个字说明,你与开发商之间存在合同关系,如果按约定与开发商就约定的房子的单元号码、面积、单价和总价签订合同,你所交的一万元将要不回来。但是,此定金毕竟是订约定金,如果你愿意按照约定的房子的单元号码、面积、单价和总价签订合同,而因为其他问题与开发商达不成协议进而不能签订合同,你不构成违约,开发商应退还你交的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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