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般情形下,房产证上名字是谁,一般该房屋为登记人所有。但是在离婚时,处理该房产,具体归谁所有,应视具体情况结合法律规定确定。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
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一、借父母名义买房的房产证归谁?
借父母名买房,如果没有相关的证据证明借名买房,一般房地产产权归产权登记人。但是实际情况不同,会有不同的结果。具体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并结合法律规定确定。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二、房屋权属证和不动产登记簿的名字记载不同哪个为准
不动产登记机构按照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簿。
不动产登记簿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一)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用途等自然状况;
(二)不动产权利的主体、类型、内容、来源、期限、权利变化等权属状况;
(三)涉及不动产权利限制、提示的事项;
(四)其他相关事项。
不动产权属证书上记载的产权人的名字,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名字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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