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对中院的一审判决不服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中院判决书需多久
一、中院判决书,如果是刑事公诉案件,会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判决是当庭宣告判决的,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二、如果是民事诉讼案件,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会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宣判。当庭宣判的,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三、行政诉讼案件,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当庭宣判的,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上诉权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五条
上诉状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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