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中介纠纷的问题,您可前往中介机构所在地区的工商行政管理局或工商所,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部门进行申诉与投诉处理。相关工商行政管理局在接到申诉后,必须于七个工作日内组织并完成调解过程,并将最终结果正式告知申诉方。如经投诉协调并无圆满解决方案的情况下,需依据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选择特定的仲裁机构作为第三方进行裁决。如对仲裁结果仍存疑义,则双方当事人均有权利直接向各自所属区域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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