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哪些情况可以申请退房
二手房买卖中购买者可以退房的情形是:双方协商一致退房的;卖方未能依约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未经房屋产权人、抵押权人、其他共有人、承租人同意出卖的;房屋被依法查封、限制交易的。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二、二手房交易需要哪些材料
二手房屋买卖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产权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
2.该房屋的产权证;
3.二手房买卖合同;
4.如申请过户登记,还需提交申请书等材料。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国家实行房地产成交价格申报制度。
房地产权利人转让房地产,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如实申报成交价,不得瞒报或者作不实的申报。
第四十一条规定,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三、二手房交易需要注意什么
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2.产权是否明晰无纠纷;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4.土地情况是否清晰;
5.市政规划是否影响;
6.房屋是否合法,不要有违规搭建等;
7.单位房屋是否侵权;
8.水电气暖物业费用是否拖欠,户口迁移;
9.中介公司是否违规;
10.合同约定是否明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章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n(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n(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n(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n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n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n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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