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入拆迁范围的房屋是否可以转让
不能。
列入拆迁范围的不动产属于不动产,不能办理过户或变更登记手续。《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组织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位置、用途、建筑面积等进行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向房屋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公告。第十六条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或者改变房屋用途,不当增加补偿费;违反规定执行的,不允许赔偿。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有关手续。中止有关程序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中止期间。暂停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房屋拆迁范围是指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根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规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即:,拆迁范围红线。
拆迁范围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根据城市规划部门规划用地红线范围确定。为保障房屋安全,确需跨越规划用地红线进行拆迁的,拆迁范围由商城市规划部门房屋拆迁管理处确定。拆迁范围确定后,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下列活动:。建造、扩建或重建房屋;
2。改变房屋和土地的用途;
3。出租房屋;
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对前款所列事项,应当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有关手续。中止通知书应当载明中止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拆迁人需要延长中止期限的,必须经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延长中止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纳入拆迁范围的房屋能否转让?不建议老百姓买房纳入拆迁范围,因为中间纠纷太多,很容易影响自己的权益。在不明确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屋不能转让的情况下,买了该怎么办?我们应该向律师在线咨询,提供好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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