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掖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法律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2012年6月30日主席令第57号)第四十一条: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工作,应当按照规定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2009年1月29日予以修改)附件第93项: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实施机关:省级及其授权的地(市)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2009年1月29日予以修改)附件第443项: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实施机关:国家外专局、省级人民政府外国专家归口管理部门。
《国务院审改办关于整合外国专家和外国人来华工作两项行政许可征求意见的函》(审改办函[2015]78号)
二、张掖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办理材料
1.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申请表
2.工作资历证明
3.行业许可证明文件
4.负责人及经办人身份证明
5.申请人6个月内正面免冠照片
6.无犯罪记录证明
7.申请人所持签证(Z字或R字)或有效居留许可
8.聘用合同或任职证明(包括跨国公司派遣函)
9.合法登记证明
10.随行家属证明材料
11.体检证明
12.最高学位(学历)证书或相关批准文书、职业资格证明
13.信息注册表
14.申请人护照或国际旅行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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