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跟银行签了贷款合同因为流水不行下不了款是借款方违约吗
自达成贷款合同签署之后,若未曾成功发放资金,严格意义上讲即视为违约行为。
至于相关的违约责任,需依双方签署之合同内所载明之条款加以判断。
假设违约条款明确指出该合同自签约之日起即刻生效,那么在此情况下,贷款人在完成合同签署之后,若选择停止继续获取贷款,便构成了明显的违法违规行为,需要按照合同中约定的违约条款进行处理和执行处罚。
反之,若是合约中已经明确规定合同效力将于贷款发放后正式生效,此时贷款人在正式放款之前的这段期间仍然拥有终止合同的权利。
《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五条
借款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二)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四)无住房补贴的以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的3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有住房补贴的以个人承担部分的3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
(五)有贷款人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保证人;
(六)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个人借款被起诉会影响银行贷款吗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仅仅因为民间借款纠纷而被提起诉讼本身并不直接影响到您在银行的贷款申请。
倘若由于民间借贷纠纷未能及时妥善解决,导致在法院受理程序中被依法裁决并强制执行的情况发生。
在未经充分履行前述债务之前,负责执行此案的司法机关有权将被告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之中,展开全面而深入的信用惩戒行动。
在这一特殊背景之下,当事人可能面临无法通过银行进行后续贷款审批的困境。
最高人民法院针对《民事诉讼法》所作出的详尽诠释第五百一十八条规定,针对拒不履行法定法律文书定义务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除了常规的罚款措施之外,还可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将该行为人正式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时将被执行人未能或未完全履行法律文书规定义务的详细信息通报给相关单位、金融信用服务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以及其他相关领域部门(如证券公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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