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辞职后是否要签保密协议书
保密协议一般是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的,但劳动离职时,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也可以签订保密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范围和期限】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二、违反竞业协议的后果
1、民事后果: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则应按照竞业限制协议约定的标准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同时,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按照约定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2、刑事后果:
如果劳动者涉嫌窃取单位商业秘密,触犯刑法,将面临被追究刑事责任的风险。
3、如果用人单位违约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则劳动者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还可以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但如果劳动者离职时,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签订保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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