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进行财产分割的时候,受诉法院只会分割小产权房的使用权。因为小产权房的当事人,对该套房屋并不具有合法的所有权利。而离婚时,人民法院只能对所有权并不存在争议、同时合法合规的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因此,如果夫妻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的话,人民法院可以判决由双方使用,但是不得直接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否则,就会违反国家对小产权房的相关政策规定。如果双方当事人在之后,对小产权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之后还有争议的话,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相应的民事诉讼
一、军产房离婚时军产房如何分割
所谓军产房是指军队享有房屋所有权的房屋。离婚时军产房的分割办法是:
(1)对分配给军人使用的军产房的处理。
在军婚家庭中,对于非军人一方,在离婚财产分割时,如果该军产房仅分配给军人使用的话,则法院不会将该房作为夫妻共有房产加以分割,亦不会判决对非军人作价补偿。
(2)对转让使用权或居住权的军产房的处理。
由于目前关于军产房的买卖的法律适用及合同效力的认定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所以在离婚诉讼中,对通过转让使用权或居住权方式取的军产房,法院一般情况下不会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而是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一方当事人使用。如果当事人就该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产生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一方付首付的按揭房离婚时如何分割
房产是一方按揭购买的情况下,离婚房产会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1.在结婚登记前贷款买的房子,登记在一方名下,但是用共同财产还贷的,离婚时房产归登记方所有,但是婚后房产增值部分和还贷部分为共同财产,离婚时另一方对此部分可以要求分割。
2.一方父母为子女购买的房屋视为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除非另有约定,离婚时不予分割,如果是婚后共同还贷的,还贷部分属于共同财产,应当予以分割。
3.离婚时没有还完放贷取得房产证的房子,法院不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处理的。离婚后什么时候取得了房产证,双方可以再向法院起诉,进行分割。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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