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吸收合并基本程序有由股东大会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之后签订合并协议,通知公告债权人,编制资产负债表以及财产清单。
一、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条件是怎样的?
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条件:1、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其他决议事项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二、股东大会决议通过需要什么条件
一般而言,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
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股东不同意公司注销
可以注销,但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根据相关法律可知,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也就是说,股东需要持股比例达到三分之二以上才能强行通过注销公司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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