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并后、公司合并前签订的合同应当由合并后的公司继承,由合并后的公司履行。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公司吸收合并步骤有哪些
公司吸收合并是指一个公司接纳另一个或几个公司加入本公司,加入方解散,并取消原法人资格,接纳方继续存续的一种公司兼并形式。公司吸收合并的步骤主要如下几个方面:第一,合并各方公司的股东会须分别作出同意合并的决议。第二,合并各方分别就公司目前经营状况,编制会计报表。第三,各方签署合并协议,合并各方就合并后公司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合并后协议各方债权债务的承继方案,人员处理等事项拟定协议并签署。四,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五,自作出决议之日起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登报。第六,个公司财务合并等会计处理。第七,合并报表后,对合并后的公司进行实收资本的验资。第八,向登记机关申请工商登记。子公司申请注销登记,集团公司申请变更登记。至此吸收合并工作完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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