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六条规定了夫妻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所应具备的条件,因此,根据最高院意见,男方经济条件好并不是变更孩子抚养权的理由,但是若存在以下情形,则可以要求变更: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一方患病或者伤残,必然影响到对孩子的教育和照料,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需要变更孩子抚养权问题。
(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
(3)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的。
(4)有其它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因此,男方经济条件好,并不是变更孩子抚养权的条件。
父亲离婚后孩子归男方,能变更抚养权吗
我国的民法典规定,孩子归父亲是否可以变更抚养权,要按实际情况处理。女方可以证明孩子不适合跟着男方生活,那就可以变更抚养权。法院爷会准许变更:1、女方因患病,或伤残无力抚养子女;2、女方不尽抚养义务、有虐待行为,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3、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意和男方生活。
《最高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六条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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