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出轨婚前财产可以共同分割吗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内出轨造成离婚时,只能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婚前个人财产是不能分割的,但过错的一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资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民法典关于出轨规定是什么
婚内出轨,属于违法与不忠,存在情理上的过错,在夫妻离婚时分割财产时应少分或不分,同时无过错方可以主张赔偿。现就可以主张赔偿的理由予以阐述:
(一)出轨,一般是指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与婚外异性发生性关系。
(二)出轨行为严格说还不属于《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的四种可请求赔偿的过错行为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虽然明显存在对无过错方的不公平,但如果用第四十六来维权(请求赔偿)法律支持度还不够硬实。
(三)虽然出轨没有列入《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的可请求赔偿的过错范围,但出轨有外遇是违法行为(违反了《民法典》第1043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或不忠行为,违法与不忠即属于过错(法理转换关系)。
(四)关于夫妻不忠行为,通常说就是“婚外情”或“出轨”,我国法律上主要规定了三种夫妻不忠行为,即:通奸、同居、重婚。
三、法院如何判定出轨
法院要认定对方存在外遇出轨行为,必须要对方亲口承认,如果对方不承认,那么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据来证明。出轨一般包括以下几类证据:
(一)夫妻一方与他人发生关系时的录像或照片,能够较为清晰反映出双方存在不轨的行为;
(二)书面认可,发生婚外情的当事人自己书写的保证书、承诺书、认错书等;
(三)本人认可的录音,行为人自己承认婚外情的录音,要求录音真实合法;
(四)婚外所生孩子,需要对方认可,或需要亲子鉴定;
(五)暧昧短信,但一般情况下证明力不强;
(六)录音材料,一些与婚外情有关的语音记录等等。
一般情况下,关于直接证明夫妻一方与其他异性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的照片、视频资料、开房记录较难收集,非出轨方可以要求出轨方作出保证书、悔过书、道歉信等书面证据及其他书面证据,以防将来离婚时可以用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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