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继承立案需要哪些材料
时间:2023-04-04 11:10:40 134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遗嘱继承立案需要的材料包括遗嘱、证明被继承人财产范围、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清单、能证明案件事实的相关证明材料等等。如果因为客观的原因无法对诉讼的证据进行收集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对有关案件的证据进行收集。

一、遗嘱继承立案需要哪些材料

(一)遗嘱继承的,除应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书外,应提出如下证明:公证遗嘱的,应提交公证机关的公证书;代书遗嘱的,应提交代书遗嘱书并提交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在场见证人的证明;自书遗嘱的,应提交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的自书遗书。

(二)证明被继承人财产范围的证明:证明有房产的,应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交款发票或出资证明;证明有银行存款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银行账号;证明有股票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股东代码、资金账号;证明有车辆的,应提交行驶证、车牌号;证明被继承人在公司拥有股权的,应提交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出资的证明等;证明被继承人有债权债务的,除提交借据以外,必须有相关的证据佐证。

(三)有具体诉讼请求金额的,应提交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清单。

(四)能证明案件事实或者认为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五)因客观原因对证明与本案有关的证据无法自行收集,或者虽经委托代理律师亦无法收集的,应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法院进行查证。

二、遗嘱继承的财产配偶有份吗

遗产继承人的配偶是否有权利参加关于遗产的分配,要视具体情况来分析:

(一)如果遗产所有人先于继承人死亡,而后继承人也已在分割遗产前死亡的,则继承人的配偶有转继承权,有权参与遗产分割。

(二)如果遗产继承人死亡后,其配偶对被继续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则遗产继承人的配偶应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

(三)如果不符合上述二种情况的,则遗产继承人的配偶没有权利参加遗产分割。

三、如何通过遗嘱继承遗产

在分割遗产时,有遗嘱按遗嘱办,不存在先分割给你母亲一部分的情况。

但是,如果你父亲的遗嘱处分了夫妻共同财产就侵犯了你母亲的利益,处分你母亲那部分由于无效无约束力,不能给你。但并不算分给你母亲的,本来就是她的。

如果没有特殊情况,有效部分的遗产按遗嘱全由你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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