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民法典对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作出了规定。通常情况下,孩子十岁可以重新要回抚养权。孩子十周岁的时候,人民法院在作出抚养权归属判决之前,如果父方和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那么法院是需要考虑孩子的意愿再作出判决的。因此到了孩子十周岁的时候,父方和母方可以再次争夺孩子的抚养权。
离婚不让看孩子可以要回抚养权吗
首先,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该权利属于法定的权利,当事人不能经过约定而减免这种权利。一方在离婚后想要回子女抚养权的,主要可以通过两种方式变更抚养权:1、如果离婚后,父母双方均愿意变更抚养权的,可以自行订立变更抚养权的协议,以此变更孩子抚养权;2、但如果一方不同意变更抚养权的,另一方只能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进行变更。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了,以下情形为法定的、可以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情形:原抚养子女的一方患有严重疾病;抚养子女一方伤残无力;抚养子女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者虐待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孩子表示愿意跟随一方生活,而该方又有抚养能力,以及其他正当的理由。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三条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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