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么样表示接受遗赠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只要将遗赠内容载入遗嘱,不需要遗赠受领人同意即可产生法律效力。但遗赠受领人可拒绝接受,也可放弃受遗赠。
二、遗赠成立的合法条件有哪些
遗赠是指自然人通过设立遗嘱把遗产的全部或一部分无偿赠给国家、社会组织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自然人,并在死后生效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其中设立遗嘱的自然人称为遗嘱人,被遗嘱人指定接受遗产的人称为受遗赠人。
遗赠具有以下特征:遗赠是一种无偿给予他人一定财产的赠与行为;遗赠是在遗嘱中规定的,须以遗嘱的方式进行;遗赠与遗嘱继承同属死因行为,此区别于生前的赠与法律行为;受遗赠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自然人或国家及其他社会组织;遗赠须由受遗赠人亲自接受,并明确表示接受时才发生遗赠的法律效果;受遗赠人无权参与遗产分配,仅能从继承人或遗嘱执行人处取得受遗赠韵财产。
遗赠主要有三种类型:
1.概括遗赠。即遗赠人将自己全部的财产权利和义务都遗赠给国家、集体或人以外的公民。
2.特定遗赠。指遗赠人在中,特别指定将自己的某项财产赠给某受遗赠人。
3.附义务或附条件的遗赠,或称附义务的遗赠。是指遗赠人在遗赠中附有某种义务,受遗赠人只有履行了该义务,才能获得受赠财产。
三、受遗赠人的权利义务有哪些
1、受遗赠人的权利
(1)表示接受或放弃受遗赠的权利;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2)要求遗嘱执行人按遗嘱的指定给付遗嘱财产的权利;
(3)当受遗赠权遭受非法侵害时,向法院起诉请求给予保护的权利。
2、受遗赠人的义务
(1)在附义务的遗赠中,受遗赠人完成义务后方能接受遗产;
附义务的遗嘱继承或遗赠,如义务能够履行,而继承人、受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经受益人或其他继承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附义务那部分遗产的权利,由提出请示的继承人或受益人负责按遗嘱人的意愿履行义务,接受遗产。
(2)受赠人行使受遗赠权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那个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3)受遗赠人行使受遗赠权不得损害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特留份额;
(4)依法缴纳不动产契税。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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