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的增值税税率适用范围,具体如下:
1、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
2、销售或者进口相关货物,税率为9%。
销售或者进口相关货物如下:
1、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营改增税率6%的适用范围
营改增税率6%的适用范围
(一)电信增值服务。
(二)金融服务。主要包括贷款服务(贷款和融资性售后回租)、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人身和财产保险服务及金融商品转让业务。
(三)现代服务。
1、研发和技术服务:包括研发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工程勘察勘探服务和专业技术服务四方面。
2、信息技术服务:包括软件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业务流程管理服务和信息系统增值服务。
3、文化创意服务:包括设计服务、知识产权服务、广告服务和会议展览服务。
4、物流辅助服务:包括航空(航空地面和通用航空)服务、港口码头服务、货运客运场站服务、打捞救助服务、装卸搬运服务、仓储服务和收派(收件、分拣、派送)服务
5、鉴证咨询服务:包括认证服务、鉴证服务和咨询服务。鉴证咨询服务不仅包括为企业生产经营提供鉴证咨询服务,也涉及为居民生活提供鉴证咨询服务(如健康咨询)。
6、广播影视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制作、发行和播映服务。
7、商务辅助服务:包括企业管理服务、经纪代理(货物运输代理和代理报关)服务、人力资源服务和安全保护服务。商务辅助服务涉及的项目不仅包括为企业生产经营服务,也涉及为居民生活提供服务(如经纪代理税目中的房地产中介、职业中介和婚姻中介,安全保护服务中的住宅保安等)。
8、其他现代服务。
(四)生活服务。生活服务是指为满足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类服务活动,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
1、文化体育服务。文化体育服务,包括文化服务和体育服务。文化服务,是指为满足社会公众文化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种服务。包括:文艺创作、文艺表演、文化比赛,图书馆的图书和资料借阅,档案馆的档案管理,文物及非物质遗产保护,组织举办宗教活动、科技活动、文化活动,提供游览场所。体育服务,是指组织举办体育比赛、体育表演、体育活动,以及提供体育训练、体育指导、体育管理的业务活动。
2、教育医疗服务。教育医疗服务,包括教育服务和医疗服务。教育服务,是指提供学历教育服务、非学历教育服务、教育辅助服务的业务活动。学历教育服务,是指根据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确定或者认可的招生和教学计划组织教学,并颁发相应学历证书的业务活动。包括初等教育、初级中等教育、高级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等。非学历教育服务,包括学前教育、各类培训、演讲、讲座、报告会等。教育辅助服务,包括教育测评、考试、招生等服务。医疗服务,是指提供医学检查、诊断、治疗、康复、预防、保健、接生、计划生育、防疫服务等方面的服务,以及与这些服务有关的提供药品、医用材料器具、救护车、病房住宿和伙食的业务。
3、旅游娱乐服务。旅游娱乐服务,包括旅游服务和娱乐服务。旅游服务,是指根据旅游者的要求,组织安排交通、游览、住宿、餐饮、购物、文娱、商务等服务的业务活动。娱乐服务,是指为娱乐活动同时提供场所和服务的业务。具体包括:歌厅、舞厅、夜总会、酒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游艺(包括射击、狩猎、跑马、游戏机、蹦极、卡丁车、热气球、动力伞、射箭、飞镖)。
4、餐饮住宿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包括餐饮服务和住宿服务。餐饮服务,是指通过同时提供饮食和饮食场所的方式为消费者提供饮食消费服务的业务活动。住宿服务,是指提供住宿场所及配套服务等的活动。包括宾馆、旅馆、旅社、度假村和其他经营性住宿场所提供的住宿服务。
5、居民日常服务。居民日常服务,是指主要为满足居民个人及其家庭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服务,包括市容市政管理、家政、婚庆、养老、殡葬、照料和护理、救助救济、美容美发、按摩、桑拿、氧吧、足疗、沐浴、洗染、摄影扩印等服务。
6、其他生活服务。是指除上述五类服务之外的生活服务
(五)销售无形资产
1、技术,包括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
2、商标。
3、著作权。
4、商誉。
5、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
6、自然资源使用权,包括海域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和其他自然资源使用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条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条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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