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的基本流程主要是分三个阶段:刑事侦查阶段、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和法院审理阶段。
1、在侦查阶段,由刑事侦查机关(公安机关或检察院)在刑事案件立案后,依法定程序展开刑事侦查,其工作的内容有:对涉嫌犯罪的犯罪嫌疑人采取拘留、逮捕、取保候审等强制措施,调取、收集与犯罪有关的证据,侦查终结后向检察院移送起诉。
2、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则由检察院对侦查机关移送的案卷材料进行审查,并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并根据具体案情作出向法院起诉或不起诉的决定。
3、在法院审理阶段,则是由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对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刑事案件进行开庭审理,并根据具体庭审情况作出判决:如果罪名成立的,则作出有罪判决,并判处相应的刑罚;如果罪名不成立,则作出无罪判决。
一、刑事案件调查时间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刑事案件走流程分三个阶段:
1、侦查阶段: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2、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3、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
二、刑事案件一直不结案应怎么处理
刑事案件一直不结案超过期限的可以投诉。具体分析如下:
1、公安机关对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在犯罪嫌疑人没有被拘留或没被批准逮捕之前,法律没有规定相应的期限。如果嫌疑人被刑事拘留,最长时限为37天;如果被批准逮捕,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为2个月;
2、案情复杂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3、如果是交通不便地区、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等可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再延长二个月;
4、对于可能判十年以上刑罚的嫌疑人,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再延长二个月。在公安阶段的时间一般是二个半月到三个月左右,最长是八个月;
5、审查起诉阶段一般是一个月,重大复杂的可延长半个月。检察院审查后认可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补充侦查后,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的期限。即:一般是一个月至一个半月,最长会达到五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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