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的法定程序分前后衔接的两大块,即征地的批准程序和征地的实施程序。(—)征地的批准程序:
1、建设项目依法经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
2、建设单位向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
3、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审查后拟订征收土地等方案。
4、经市、县政府同意后逐级上报。
5、征收土地等方案依法由国务院或者省政府批准。
(二)征地的实施程序:
1、发布征地公告;
2、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3、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4、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5、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6、土地交付。
一、农民土地征收的合法程序是什么
1、发布征地公告,征地公告由县级或市级国土资源部门实施。2、征询村民意见。3、实地调查与登记。4、一书四方案。5、张贴征地公告。6、张贴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7、报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8、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9、土地补偿登记。10、实施征地补偿与土地交付。
二、国有土地房屋征收程序是如何的
国有土地房屋征收程序如下:
1、征地项目即征地补偿方案依法由国务院或者省政府批准;
2、发布征地公告;
3、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4、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5、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6、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7、土地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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