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桂林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
第十四条渔业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本办法进行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十五条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由渔业船舶所有人申请。共有的渔业船舶,由持股比例最大的共有人申请;持股比例相同的,由约定的共有人一方申请。
二、来宾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办理材料
1、渔业船舶所有权和国籍登记业务申请表;
2、取得船舶所有权合法文件(建造合同、买卖合同、共有协议);
3、渔业船舶检验证书;
4、反映船舶全貌和主要特征的渔业船舶照片;
5、渔业船舶所有人户口簿/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6、进口渔业船舶的准予进口批准文件和办结海关手续的证明;
7、原船籍港登记机关出具的渔业船舶所有权注销登记证明书;
8、捕捞渔船和捕捞辅助船的渔业船网工具指标批准书。
三、来宾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什么时间办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
来宾市红水河大道331号来宾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一窗受理”窗口
全文43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