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务用车使用年限超过8年的可以更新;达到更新年限仍能继续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因安全等原因确需提前更新的,应当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公务用车按照规定更新后,可以采取拍卖、厂家回收、报废等方式规范处置旧车。
一、汽车报废流程是怎样的?
汽车报废流程:
1、申请报废的汽车车主领填表格;
2、登记受理岗申请;
3、车主持《通知书》自行选择回收企业;
4、回收企业经查验《通知书》后将车辆解体并照相;
5、车主持《变更表》、《XX省更新汽车技术鉴定表》和《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及车辆解体照片办理报废登记。
二、汽车报废补贴
汽车报废补贴详情介绍:根据财政部根据国家经贸委关于印发(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02)742号),旧车报废更新补贴车辆的范围和补贴标准如下:1、使用6年以上(含6年)不满15年,车辆长度大于4.8米(含4.8米)小于7.5米并于当年更新的农村客车为补贴标准,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1万元。2、对使用8年以上(含8年)不满15年、当年更新的城市客车,补贴标准为每辆1.8万元。3、使用10年以上(含10年)不满15年的重型货车,补贴标准为每辆1.8万元,无动力装置的全挂车和半挂车不在补贴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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