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双方签署的合同中的相关违约条款进行精确计算。
根据我国现行的各项法律法规,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生效之后,如卖方再次出售此房产给其他人,那么买方有权要求退回已经支付的全部房款及其相应的利息,同时还有权要求卖方赔偿相关的直接经济损失。并且,在符合相关条件的情况下,买方还可以向卖方提出索赔,要求其承担不超过已支付房款金额两倍的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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