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被收购后对员工的赔偿: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不断计算,劳动者不能要求公司为此事支付经济补偿;
2、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在新单位连续计算,原公司的工作年限应当在新公司的劳动合同中注明,新公司应当承认;
3、公司收购后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可以要求公司赔偿。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公司被收购员工赔偿问题
若公司被收购后,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的,此时可以要求公司赔偿。一般情况下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厂名更换或被收购,并不能影响公司和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连续计算,不能以此事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在新单位连续计算,同时应在新公司的劳动合同中表明原公司的工作年限,新公司要承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七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全文66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