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人向社区社会组织工作人员递交上述材料,并填写《个人终止就业登记表》;
2、社会组织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核实,对资料齐全者申报失业登记,并将其个人信息即时录入劳动力市场信息系统进行登记备案;
3、社会组织指定负责人签署意见递交社区审核盖章;
4、社会组织留存所需材料复印近;
5、社会组织经办人接件起6个工作日内将所有材料递交街道办事处政务服务中心复核,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
一、就业失业登记证的领取途径如下:
1、镇户籍的劳动者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
2、进城求职的农村劳动者到户籍所在的乡镇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
3、毕业年度我市高校的毕业生毕业前,到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毕业后,到其户籍所在地社区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
二、办理就业登记证所需材料如下:
1、申请人本人身份证、户口薄;
2、申请人2存免冠照片2张;
3、申请人个人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总而言之,就业登记证需要符合就业条件的人在人力资源市场就行登记,然后填写《全国统一就业失业登记证》申请表,并且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四张两寸彩照。填写好之后劳动就业局会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可以到人力资源市场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要注意就业失业证是实名认证的,每个人都只有一个对应登记编号,所以一定要本人好好保管,不要转借他人。
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取消《杭州市外来人员就业登记证》的通知
各区、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局:
根据10月26日全国推进农村劳动力跨地区就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促进城乡统筹就业要求,为进一步改善外来人员在杭就业环境,切实做好外来人员在杭就业的管理和服务工作,经研究决定:我市自2005年1月1日起取消《杭州市外来人员就业登记证》(以下简称《就业证》)。现将取消《就业证》后涉及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各单位和各部门(含市局各有关处室)原办事程序中凡与《就业证》有关的内容请自行作相应调整。
2、《就业证》取消后,涉及外来劳动力情况的有关数据按照公安部门办理暂住证的有关数据确定。
3、要继续加强对外来劳动力的就业服务工作,完善公共职业介绍机构的服务功能,为所有劳动者提供公平、公正、公开的就业环境。
4、为了正确掌握外来劳动力的基本情况,宏观调控我市劳动力资源配备,对于外来劳动力的就业统计和失业登记采取两个口径:一是对于在单位就业的外来人员,按照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就业统计和失业登记;二是对于自谋职业和灵活就业的,按照社区就业的口径进行就业登记和失业统计。
二00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条《就业失业登记证》是记载劳动者就业和失业状况、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接受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等情况的基本载体,是劳动者按规定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和接受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的有效凭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实行全国统一样式、统一编号管理。《就业失业登记证》中的记载信息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劳动者可凭《就业失业登记证》跨地区享受国家统一规定的相关就业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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