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阶段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申请入党人递交书面申请后(一般不少于半年)经支委会讨论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需要做的工作:1、确定培养联系人。2、培养教育。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二、确定发展对象阶段
确定为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经支委会讨论,可以将其确定为发展对象。
需要做的工作:(1)政治审查。亲属证明材料,计划生育证明材料,综合调查报告。(2)集中培训。(3)呈基层党委预审备案。党支部应将拟发展对象有关材料报送基层党委预审备案,基层党委同意后,方可下发《入党志愿书》、召开支部大会讨论研究。
三、预备党员的吸收阶段
需要做的工作:(1)填写《入党志愿书》。(2)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形成支部大会通决议,决议内容填入《入党志愿书》中。(3)、呈党委审批。(4)报组织部备案,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后,,需将有关材料报组织部备案。
四、预备党员的管理和转正阶段
需做工作:(1)教育和考察,填写预备党员考察表(2)召开支部大会讨论(3)党委审批(4)档案移交。党员转正后,党委应将党员档案及时移交。有人事档案的,党员档案及时归入党员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由党委统一编号保存。
党员工作失误如何追责
在认定违纪时,对工作中没有正确履行工作职责的行为,按照“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的原则,通常情况下,可以依据有关违反工作纪律的规定给予党纪处分。在认定违法时,如果法律法规对此类行为有明确规定,违反了该规定,亦属于职务违法行为。在认定涉嫌犯罪时,对于情节严重,已经涉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职务犯罪的,应当追究其党纪责任,给予其政务处分,并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五条发展党员,必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经过党的支部,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申请入党的人,要填写入党志愿书,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要经过支部大会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并且经过预备期的考察,才能成为正式党员。介绍人要认真了解申请人的思想、品质、经历和工作表现,向他解释党的纲领和党的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并向党组织作出负责的报告。党的支部委员会对申请入党的人,要注意征求党内外有关群众的意见,进行严格的审查,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上级党组织在批准申请人入党以前,要派人同他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他提高对党的认识。在特殊情况下,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可以直接接收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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