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指南(适用于企业引进人才、园区就业大学生、异地务工人员)
申请对象
企业引进人才、园区就业大学生、异地务工人员。
企业引进人才:是指经用人单位承认,在工作岗位上有特出贡献的,且具有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的人才。
园区就业大学生:是指在本区产业或工业园区工作,拥有大学专科以上(含专科)学历的大学生。
异地务工人员:是指在本区工作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申请条件
1、各类企业引进人才和园区就业大学生、异地务工人员,可申请租住产业园区内配建的公租房,由所在产业园区或所在工作单位统一向产权单位提出申请,具体申请条件由产权单位制订。
2、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土地自建的公租房用于安置本单位住房困难职工及家庭入住的,由申请人直接向产权单位提出申请,申请条件由产权单位制订。
申请程序
1、提出申请:申请人由所在产业园区或所在工作单位统一向产权单位提出申请,填写《。
2、提交资料:申请人根据产权单位的要求提交有关资料。
3、审核:由产权单位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果报所属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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