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扬州不动产首次登记办理是多久期限
扬州不动产首次登记办理的时限为10个工作日。
二、扬州不动产首次登记办理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三、申请不动产登记应当提交的材料
申请人在申请不动产登记时要提交以下六个方面的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3.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4.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5.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6.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全文32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