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河南发生了一起据说拆迁官员被指威胁村民的拆迁事件,告状是没有好下场的,一个是(把人)告神经,再一个是钱告丢,就这两条路。
在中国,拆迁一词可能让人闻到巨富、暴力、野蛮甚至血腥的味道,因此大部分拆迁事件都被冠以暴力拆迁的称谓。部分官员为了达到政绩或其他目的,可以罔顾相关法律,甚至不顾民众的生死强行拆迁。如果河南拆迁官员拿着大喇叭呼喊的话语属实的话,他的话语里有一种不容置疑并透着无上权威、居高临下的劝慰,确实有威胁的意图。当地人说,土地被强行征用,村里没有召开过听证会,而土地被征收后用作了房地产开发。官员却说英杨村报批征收的土地系集体建设用地,不存在强行征用。土地被征用后也不是用于房地产开发,而是经城中村改造腾出的土地用于拆迁户安置。既然利好百姓,为什么大家反对呢?是官员说服的口才艺术欠佳,还是另有隐情?抑或是村民们因为拆迁被不明身份的人员殴打怀疑是拆迁办雇人所为因而敌对?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法规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河南英杨村的拆迁冲突,官方虽没有无偿占用也没有剥夺村民的私有财产,但其做法说法无疑没有得到百姓认可,甚至说诋毁了政府形象。你上访,肯定没结果。打官司,不到三年,人都打神经了,钱都打完了。这些话语,潜台词是我们的相关部门是漠视百姓利益维权的,也隐约透露出百姓诉求如同草芥无人理睬。
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当形同虚设,在倡导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并依法执政的今天,我们的有关部门和官员为什么还这么短视、这么粗暴?面对多次上访,他们竟然还那么沉得住气,竟然还容许发生将70多岁的老人抬着扔出门外,大型挖掘机强行推倒房屋的事件发生。
历史上的民暴事件显示,只有官逼民反或者百姓的生活实在没指望了才被逼上梁山。拆迁,有可能做到春风化雨或者政府和百姓双赢的境界吗?老百姓何时才能与政府拆迁平等对话?为什么中国特色的拆迁给人的印象颇多差评呢?期待相关部门和官员把百姓当作亲人、善人,用真情打动他们,只要全心全意为民谋福祉,一定赢得百姓双手赞成,大多数百姓也没有理由反对利于城建的拆迁。
法人终止应当依法进行清算还是停止
法人终止应当依法进行清算。公司应当依法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全文99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