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拒绝当监护人。一方不愿担任监护人的,有关当事人可以向被监护人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指定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
《民法典》第三十一条
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父母可以将自己对子女的监护责任委托他人吗
父母可以将自己对子女的监护责任委托他人的。
监护权是指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父母过世或缺乏监护能力时,由下列人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或姐;
(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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