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
一、行政处罚规定有哪些情形不予处罚
行政处罚不予处罚的情形有以下这些:1、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
二、什么的行为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三、哪此应当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
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14岁以下的自然人生理和智力都不成熟,没有能力理解自己行为的性质、意义和后果,也没有能力自觉控制自己的行为,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因此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受行政处罚,责令其监护人进行教育。精神病人不能辨认、不能控制自己行为而有违法行为的,不受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监护人严格监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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