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役权合同条款包括以下内容:1. 供役地人和地役权人的姓名、地址等身份信息; 2. 供役地与需役地的方位和面积; 3. 设立地役权的目的和方式; 4. 利用供役地的具体起止时间; 5. 利用供役地的费用和支付方式。
地役权合同条款包括以下内容:
1.供役地人和地役权人的姓名、地址等身份信息;
2.供役地与需役地的方位和面积;
3.设立地役权的目的和方式;
4.利用供役地的具体起止时间;
5.利用供役地的费用和支付方式。
地 役 权 合 同 需 要 注 意 的 事 项
地役权合同是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有者支付一定费用,换取在一定期限内使用土地的权利。地役权合同是土地流转中的重要一环,对于地役权合同的签订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地役权合同是双方签订的合同,因此双方在签订合同前需要明确权利义务,包括使用土地的时间、地点、范围、费用等细节。
2. 合同期限:地役权合同的期限应明确,一般较长,且不得违反土地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3. 土地用途:使用土地的用途应明确,且符合土地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4. 费用支付:费用支付应明确,包括首期付款、使用期间的租金、违约金等。
5. 合同终止:合同终止的条件应明确,如提前解除、合同期满等。
6. 争议解决:在合同签订后,如发生纠纷,双方应明确解决方式,如调解、仲裁等。
7. 合同签署:双方应依法签署地役权合同,并在合同签署后进行备案。
地役权合同是土地流转中的重要一环,对于地役权合同的签订需要注意以上几点。双方在签订地役权合同时,应全面、详细地了解对方的要求,确保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
地役权合同是土地流转中的重要一环,对于地役权合同的签订需要注意以下几点:双方在签订地役权合同时,应全面、详细地了解对方的要求,确保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
《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二条
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
前款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
第三百七十三条
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地役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供役地和需役地的位置;
(三)利用目的和方法;
(四)地役权期限;
(五)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六)解决争议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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